LED路灯钢灯杆保护性接地
为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电力设备宜接地或接零。规程规定: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力设备的外壳宜采用低压接零保护,即接零。
道路照明钢灯杆、控制箱等一切人站在地面上能接触到的内部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用接零或接地,目的是保证人身安全。
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一1992)第14.2.1条规定: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形式可分为三种。第14.2.1.1条规定:TN系统按照中性线与保护线组合情况,又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T件S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线(N)与保护线(PE)是分开的,见图13一7。
(2)TN一C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线(N)与保护线(PE)是合一的,见图13-8。
在TN接地形式的配电线路中,其接地故障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符合下式要求。
ZS·Ia≤U0 (13-8)。
式中 Zs―接地故障回路阻抗,Ω ;
Ia―保证保护电器在不大于55时间自动切断故障线路的动作电流,A ;
U0―相线对地标称电压,V。
第14.2.5条规定:在TN系统中,保护装置特性除必须满足《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8章公式要求[见式(13一8)」外,当相线与大地间发生直接短路故障时,为了保证保护线和与它相连接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电压不超过约定接触电压极限值50V,还应满足式(13一9)的要求
RB/RE≤50/UN-50 (13-9)
式中 RB―所有接地极的并联有效接地电阻,Ω ;
UN―额定相电压,V ;
RE―可假定为IOΩ。
如不能满足第14.2.5条中公式要求,则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或其他保护装置。
在TN一S系统(见图13一7)中的中性线N,应执行《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 DJ 206一1987)表3.0.6中规定:相线截面在曰一70以下和TJ一35及以下,零线(即中性线)与相线截面同。保护线PE应执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一1992)中表14.6.2.1一1规定:保护线的较小截面如表13一6所示。
在TN一C系统(见图138)中.因中性线N与保护线PE是合一的,应执行《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 206一1 987)中第52条规定: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设备,为保证自动切除线路故障段,其接地线和零线应保证在导电部分与被接地部分或零线之间发生短路,电力网中任一点的短路电流不应小于较近处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4倍,或不应小于自动开关瞬时或短延时动作电流的1.5倍。
在TN一S系统中的保护线PE线应采用与相线相同的材质,也就是从供电低压线路的供电方式,从保证人身安全及设计人员免责角度,应选单相三线制或三相五线制,别仅为省一点而招来麻烦。第三种做法是用φ1Omm热浸锌圆钢沿全地埋电缆线敷(有的采用镀锌钢绞线替代φ1Omm圆钢是不正确的,因多股镀锌钢绞线容易被腐蚀,是不安全的),而直接埋在地下,接法如图13一7所示,PEN线与φ10mm圆钢在变压器处与变压器的地线网相连,并沿线与所有控制箱、钢灯杆、金属灯台等处做两点可靠连接。在线路首端、末端、分支点、每隔三根钢灯杆均设单独接地极。每个单独的接地极的接地电阻不大于IOΩ。整个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在接地电阻大于4Ω时,应用常效降阻剂降低接地电阻,但不要食盐等有腐蚀性的物质作降阻剂。
为保证钢灯杆使用中的安全,防止漏电造成对人体危害,应该从提高与钢杆配套的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着手,例如:
(1)在灯门内电缆用塑料外壳电缆接线盒或扎针架接线;
(2)加强导线、镇流器等元件的绝缘水平,严格选厂、严格检测;
(3)提高安装工艺,应有“安装工艺标准”。
从一切可能造成漏电的小处着眼,贯穿到选购材料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中,再配以执行三线制或五线制,为钢杆的保护性接地较后把关,才能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