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路灯低压电缆施工一般要求
led路灯低压电缆施工一般要求
(1)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其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聚氯乙烯绝缘电缆为电缆外径的10倍;
2)聚氯乙烯恺装电缆为电缆外径的20倍。
(2)电缆直埋或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
(3)电缆敷设时,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不得有恺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机械损伤。电缆在敷设前应用50OV绝缘电阻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阻值不得小于10MΩ。
(4)电缆在灯杆两侧预留量不应小于0.5m。
(5)三相四线制应采用四芯等截面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用电缆金属护套线作中性线。三相五线制应采用五芯电力电缆。PE线芯截面可小一等级,但不应小于16m㎡。
(6)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 10Om、转弯处、进人建筑物等处应设置固定明显的标志便于检修查找。
(7)电缆埋设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地、车行道下不应小于0.7m ;
2)人行道下不应小于0.5m ;
3)在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地段应按设计要求敷设。
(8)机械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允许牵引强度:铜芯电缆不宜大于70N/m㎡;铝芯电缆不宜大于40N/m㎡。严禁用汽车牵引。
(9)电缆接头和终端头整个绕包过程应保持清洁和干燥。绕包绝缘前,应用汽油浸过的白布将线芯及绝缘表面擦干净,塑料电缆宜采用自栽带、勃胶带、胶豁剂、收缩管等材料密
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扫一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应良好。
(l0)电缆芯线的连接宜采用压接方式,压接面应满足电气和机械强度要求(对接接续管、安普线夹等)
(11)在有多路电缆通过的地段及电缆井内应有明显的标示牌(路名、规格、型号、日期)。
(1,采用架空的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电缆承力钢绞线截面不宜小于35m㎡,线路两端应有良好接地和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
2)电缆在承力钢绞线上固定应自然松弛,在每一电杆处应留一定的裕量,长度不应小于0.5 m ;
3)承力钢绞线上电缆固定点的间距应小于0.75m,电缆固定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并应加软垫保护。
(13)电缆从地下或电缆沟引出地面时应加保护管,保护管的长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用抱箍固定,固定点不得小于2处;电缆上杆应加固定支架,支架间距不得大于2m。